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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启动城镇职工居民意外伤害保险试点

2014-7-15 18:45| 发布者: derk2011| 查看: 418| 评论: 0|来自: 应城网

摘要: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局获悉,我市目前已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居民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城镇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降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风险,市医保局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 ...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局获悉,我市目前已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居民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城镇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降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风险,市医保局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提高意外伤害参保患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方案》规定:城镇职工居民意外伤害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当年缴费基金中列支,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向承保商业保险机构缴纳,参保职工和居民不另行缴费。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承保的商业保险机构负责赔付,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报销范围,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赔付额度为3万元。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是我市继实施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后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此举将有效提升我市14.8万参保人员的保障权益,有利于加强参保人员意外伤害的医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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