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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对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提供多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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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9 2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杨卓玉 通讯员李梦婷、孙缙)7月9日,记者从应城市鼓励生育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将重点对2025年1月1日以来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有效降低孕育、生育、养育、托育、教育住房等成本,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建起全链条生育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范围,实行“全员参保”“男方参保、配偶同享”“新生儿落地参保”保障,实现“生育无忧全覆盖”;提升待遇水平,将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等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医保60万元,居民医保42万元。今年上半年,已支付各项生育医疗费用257.71万元,发放生育津贴265.08万元。

加大普惠托育供给力度。以医疗机构办托破题,提供多样化、普惠性托育服务;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对夫妻一方为应城市户籍,符合政策生育且子女在本地落户的家庭,婴幼儿在市内备案的托育机构入托的,对家庭按300元/人/月发放托育补贴,从入托之日起至托育结束。

实施“长幼随学”减轻多子女家庭接送负担。实施学位扩充三年行动,计划三年内投入资金1.1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50所,确保“长幼随学”学位充足;建设阳光招生平台,家长可用手机在线提交入学材料,招生平台在线审核,学校自动匹配,实现招生入学“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跑一次、只进一门”。

发放购房补贴以改善居住条件。对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且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户籍和未成年子女户籍登记在应城的,在应城主城区规划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户按每一孩次补贴4万元且只能享受一次,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同时,按照“就高不就低且不重复的原则”享受购房补贴,可与教师、医护人员、进城农民、产业工人、引进人才等政策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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