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ain 发表于 2012-10-9 13:38:15

京山法盲不服判决闹法院被拘留

  湖北新闻网荆门9月27日电 (汪烊 张万启)法官居中办案,依法裁决,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容任何人扰乱。近日,京山县宋河镇人李某因无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多次到宋河法庭辱骂、威胁法官,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被京山法院依法拘留15日。

  据了解,李某因与人打架受了轻微伤,到医院仅住了1天院就回家休息,总共花费医疗费1000余元。事后,李某到宋河法庭起诉要求对方赔偿2.7万余元。法庭受理后,2010年10月25日依法判决对方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5128元。后李某不服上诉,荆门中院于2011年4月18日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随后宋河法庭将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然而李某却认为法院没有完全支持其诉求,多次到法庭吵闹、谩骂,甚至威胁办案法官。法官多次耐心向其解释,判决只能依照事实和法律,不可能支持其没有法律依据的诉求,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然而,李某并没有就此停手,9月下旬,其又到法庭吵闹、谩骂,严重影响法庭工作秩序。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法庭迅速请示院领导同意,依法对其作出了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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