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财富华信 发表于 2015-1-14 16:39:07

方正东亚-方兴94号清浦城投债权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方正东亚-方兴94号清浦城投债权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要素
受托人名称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方向
用于收购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浦城投”)对清浦区财政局的应
收账款债权。
预期受托规模1.5亿元投资金额
预期年化
收益率
信托收益
分配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信托收益100万≦认购金额<300万9.7%
每一期预计期限24个月300万≦认购金额10.3%
安全性总结
清浦区财政局作为直接还款人
清浦区财政局作为直接还款人,承诺到期偿还债务,还款来源有保障。
财政提供支持
清浦区财政局将信托还款列入当期财政预算,保证监督资金使用,并安排资金保障信托计划的到期按时足额兑付。
AA级发债主体担保
淮安市水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水利“ )以及交易对手清浦城投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务确认
   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清浦区财政局与我司签署三方《应收债权转让协议》,共同约定:(1)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持有的债权转让给我司;(2)清浦区财政局作为债务人,需确认应付债务金额,并确认相应支付安排时间节点。担保方一简介
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淮安水利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72亿元,唯一股东为淮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是淮安市政府授权的水利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主体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主体,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城市水源、水环境综合治理,城乡水利基础设施、城市防洪工程的投资建设,淮安新城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水利水电工程承包施工和房地产及物业服务业等。
公司简介
   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经淮安市人民政府授权,由淮安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于2008年7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作为清浦区城市建设和融资平台及资本运营的载体,实现城市资产滚动发展和良性循环,确保公共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城市资源优化配置。
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达71.3亿元,最近三年资产状况稳步增长,近三年资产负债率较低且保持稳定,财务结构较为稳健,流动、速动比率高,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收入分别为6.29亿、9.02亿和9.71亿,对应的净利润分别是2.6亿、1.6亿、1.5亿元,经营收入较为稳定。盈利主要依赖区内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与出让、对政府财政和土地出让有一定依赖性。
担保方二简介
淮安市水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淮安水利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72亿元,唯一股东为淮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是淮安市政府授权的水利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主体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主体,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城市水源、水环境综合治理,城乡水利基础设施、城市防洪工程的投资建设,淮安新城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水利水电工程承包施工和房地产及物业服务业等。
财务状况
      公司总资产逐年增长,且增幅较大,截止2014年6月,公司总资产达542亿元,近三年资产负债率都低于50%,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稳定在合理水平,财务情况优良。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亿、52亿和51亿,对应的净利润分别是3.9亿、7.8亿、8.1亿,公司作为市级平台,实力雄厚,经营情况比较稳定。
发债情况
   公司于2012年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名称“2012年淮安市水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淮水利”)。债券总规模16亿元,期限7年,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债主体及债券评级均为AA级。
债务人情况及当地区域状况
淮安市简介
   淮安位于江苏省中北部,江淮平原东部,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南京都市圈紧密圈层城市,是苏北重要中心城市 。 东北接连云港,东南接盐城,南接扬州,西南邻省会南京、邻江近海,是南下北上的交通要道,区位优势
独特。淮安是江苏省的重要交通枢纽,也是长三角北部地区的区域交通枢纽。
清浦区简介
   清浦区是江苏省淮安市的市辖区,既是淮安市的主城区,又是淮安市的老城区,更是淮安市蓬勃兴起的的新城区。总面积277平方公里,位于淮安市市中心南部。 清浦区不仅区位优势明显,文化低温丰厚,矿产资产也非常丰富,地下蕴藏多种非金属矿藏,现已探明岩盐、芒销储量分别达40亿吨和30亿吨。
清浦区财政情况
   近年来,清浦区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均保持稳定增长趋势2013年,清浦区实现GDP143亿元,财政总收入29.8亿元,一般预算收入21.4亿元。区域内地方债务率40.7%,地方政府偿债率8.3%,政府债务率和偿债率均低于一般警戒线水平,政府负债较低。
标的债权情况
   标的债权对应的项目为清浦城投因土地开发项目委托建设对政府财政局形成的应收账款。2010年4月21日,淮安市清浦区财政局与清浦城投签署《土地开发项目委托建设回购协议书》,为期10年,合同约定由清浦城投承担建设任务,支付代建费用,并在项目竣工5年内由财政局安排支付回购款。
   合同期限内,清浦城投因开发项目对清浦区财政局累计形成12亿元应收账款,本次我司买断应收账款金额为1.9亿元。我司、清浦城投与清浦财政局签署《三方协议》,债务人清浦区财政局依据合同条款支付该笔债务。
主要风险提示
法律和政策风险: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信托项目审核和报批的规定,本项目在发行的过程中,有可能遭遇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由于信托资金募集不足会导致信托不能成立而产生的风险;
信用风险:交易对手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将直接影响本信托受益人的收益。若因对方的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信托资金到期本金和收益的按时收回;
管理风险:由于受托人经验及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在管理信托财产过程中对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进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入水平;
其他风险:不排除因为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收益不确定的可能性。
微信、联系方式:1592626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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